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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诈伤”简史:弱者的借口,强者的原罪?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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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想想去年法网决赛开场德约科维奇被纳达尔打得措手不及,也是那种低迷状态。但是在比赛最后阶段,不甘失败的他也发起了一波反击,其实场面一度非常焦灼。如果不是纳达尔经验丰富,换成别的对手很可能也被翻盘,比如法网的布斯塔和今年澳网的弗里茨。

所以,我比较认同的是小德在打得不顺的时候,习惯于表现得更消极一样来迷惑对手,让对手对接下来的比赛过于乐观而对困难预估不足,而当关键时刻小德开始施压的时候,心理脆弱的对手往往会措手不及。

这个战术也有几个前提,首先是你本身就要给对手极大的心理震慑,让对手在侥幸和震惊的转换中出现心态和战术的崩溃。第二是你要对比赛节奏有着良好的把控,知道消极期的时间底线和施压期的合适时机在哪里。

所以一方面,你不得不承认小德真的是一个战术和心理的节奏大师,同时我也更觉得小德没有必要特意伤停去“演戏”,因为他的这个战术,伤不伤停,都可以有效施展。对阵兹维列夫的比赛就是最好的例子,弗里茨的比赛也只是刚好处于受伤状态罢了。

如果真的从关心球员成长的角度,我反倒觉得球员在放下了输球情绪后更应该从自己身上找问题。

2012年除夕,克里斯特尔斯在崴脚的情况下挽救连续的赛点逆转李娜。然而这场比赛失利的重点显然不是克里斯特尔斯的崴脚受伤,而是李娜在比赛节奏改变后的应对不力和拿到赛点后心态失衡战术混乱。只要这个短板在,阻挡娜姐的可以是11年澳网决赛克里斯特尔斯的plan B也可以是13年澳洲国庆节的烟花。

同年的多哈,拉德万斯卡2-6 4-6落败于阿扎伦卡后甩臭脸敷衍地握手,奉上最著名的“失去尊重”事件。虽然我非常喜欢打法灵动的拉德万斯卡,但是职业生涯未能圆梦大满贯,总能找到一些她性格中的问题。12年到13上半年是阿扎伦卡职业生涯最恐怖的高光时刻,拉德万斯卡没能意识到阿扎伦卡实力的提升,只把输球归咎于“诈伤”,最终只换来了4场毫无抵抗的惨败。

从另一个角度上说,看似让人不齿的诈伤却只有强者才能施展自如,每一个血泪控诉的失败者都有着一颗不堪一击的玻璃心。我不禁要问,诈伤战术真的那么有效吗?这究竟是弱者的借口,还是强者的原罪?

所以,我真的不倾向于把诈伤这件事上升到太高的道德高度。首先诈伤很难评估,真伤假伤?轻微还是严重?都无法在球场内迅速做出确切的衡量。所以,诈伤没办法被量化写入网球规则。换句话说,“诈伤”并不违反网球规则,这就等于把诈伤的审判权交给了公众道德。

但公众道德审判看似正义,其实远没有法律精准和公正,往往夹带着倾向性的情绪,出现大量的冤案和宣泄式的无度“量刑”。

李娜的除夕惨案让无数中国球迷没能吃好年夜饭。在这种情绪的挟持下,哪怕当时转播镜头清晰地展现了克里斯特尔斯脚踝严重扭曲的画面,但克里斯特尔斯仍被冠以诈伤的罪名许多年。当情绪冉冉升起,公众对这么明显的伤病都会选择性忽视,更不用提运动员一些难以表现的隐性身体不适。

因为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在行使道德赋予我们的权力时,到底是应该“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还是“或许纵容了一些人,但却避免冤情”?我觉得应该是后者。毕竟现在法律法规都变得趋于人性化,如果道德还要这般严苛无情缺乏温度,这样的道德还道德吗?返回搜狐,查看更多